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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府办发〔2018〕10号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9日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鼓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拓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渠道,实现贫困人口稳就业促增收助脱贫,根据《关于规范提升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市人社发〔2018〕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打造县、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41个以上(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9个、村级31个,确保每个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点至少1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500人以上。
二、创建标准
就业扶贫车间按“五统一”标准创建。统一标识,全县就业扶贫车间统一精准扶贫标识图案以及制作标牌。统一编号,全县就业扶贫车间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统一制度,全县就业扶贫车间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标准认定,建立统一的就业扶贫车间台账资料、统一的宣传公示栏、统一的申报补贴程序。统一服务,在县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企业招工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和招工信息,统一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三、运作模式
按照“谁创建、谁主管、谁受益”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引进社会力量等方式,采取“楼梯式”办法创办集中加工或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促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一)“企业(能人)+车间+贫困户”模式。鼓励乡(镇)、村充分利用本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新旧村部、学校旧址等场地进行修整,完善道路交通、水电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引进企业(能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由企业(能人)围绕县工业园区纺织、电子信息等产业创办生产加工型车间,围绕县特色农副产品开办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并负责货源的发放、生产、回收及管理。乡(镇)、村负责组织贫困人口进入就业扶贫车间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二)“企业(能人)+贫困户”模式。鼓励农户在企业(能人)的带领下,在闲置的农家庭院、民居民宅设置分散的外发加工点,创建居家式“扶贫车间”。乡(镇)、村负责外发点的安全管理,企业(能人)负责外发点货源的发放、生产管理及回收。
四、认定条件及程序
(一)认定条件
1.有固定经营或生产生活场所;
2.车间属生产加工型,以加工工业园区企业产品为主,创建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了工商登记;
3.持续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县级就业扶贫车间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且吸纳就业人数40人(含)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20人(含)以上;乡(镇)级就业扶贫车间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且吸纳就业人数20人(含)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10人(含)以上;村级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5人(含)以上。
4.车间运行规范,不从事违法、污染及对人体身心有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车间管理等制度并上墙。
5.符合县“五统一”建设标准。
(二)认定程序
1.车间凭营业执照、扶贫车间负责人身份证、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合同、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花名册等材料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初审后,经县就业局、县精准办现场考察认定,授予“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牌匾。
五、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稳定运行6个月且具备可持续(1年以上)发展能力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谁建设、谁得补助”的原则,分别给予县级、乡(镇)级、村级扶贫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就业扶贫车间由县精准办、县就业局认定后,由乡(镇)、企业(能人)向县精准办申请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从财政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中安排。
(二)交通物流补贴。对就业扶贫车间给予企业(能人)交通物流费补贴。其中:距离县城规划区外20公里(含)以内的,按200元/月·个的标准给予补贴;距离县城规划区外40公里(含)以内的,按400元/月·个的标准给予补贴;距离县城规划区外100公里以内的,按600元/月·个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运行费补贴。按照“谁缴费、谁得补贴”的原则,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房租、水电费给予补贴。其中:吸纳5—20人的,按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吸纳20人以上的,按1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年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岗位补贴。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贫困人口,按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对企业(能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提供岗位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企业(能人)岗位补贴。其中:对新吸纳5—10人的,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新吸纳11—20人的,按15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新吸纳21—50人的,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新吸纳51人以上的,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五)职业培训补贴。对按规定开展了新招员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的就业扶贫车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300—600元/人,其中:培训贫困人口的,按600元/人标准补贴,具体执行赣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规定。
(六)生活费补贴。培训期间,给予贫困人口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00元。
(七)产业扶贫信贷通。支持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申报“产业扶贫信贷通”。
以上补贴政策期限不超过3年。
六、资金申报材料及申拨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政策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
2.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文件;
3.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花名册(附件3);
4.贫困人口证明材料(贫困人口一本通复印件);
5.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附件7、8);
6.通过银行为贫困人口1年内累计发放6个月的工资证明材料(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不能作为工资证明材料);
7.就业扶贫车间设立的基本银行账户和贫困人口个人银行账户(贫困人口一卡通)。
(二)申拨程序
各项补贴资金按季度由就业扶贫车间统一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初审后汇总报县就业局,县就业局审核后报县精准办复核,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审批后将资金拨付至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划拨至就业扶贫车间或贫困人口个人账户。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精准扶贫领导、县政协联系就业扶贫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精准办、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就业局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就业局,县就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各乡(镇)、各村要把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作为工业产业覆盖、实现利益链接,推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要落实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各项补助资金。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从财政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中安排,运行费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其余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强化督促考核。将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列为精准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就业局、县精准办要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实行“每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排名”,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取消就业扶贫车间资格,收回相关标识;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年终对吸纳贫困人口多、帮扶效果好的车间,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年终考核中,对乡(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工作排名前4名的,给予第1名4万元、第2名3万元、第3名2万元、第4名1万元的奖励;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后2名的,除按每少建1个就业扶贫车间扣除2万元工作经费外,并在精准扶贫攻坚战年度考核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挂点帮建。各精准扶贫挂点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帮助挂点村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创建管理工作,深入宣传扶持政策,积极推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协调解决就业扶贫车间创建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扎实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创建。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就业扶贫车间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扶持政策有效落地。
附件:1.全南县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任务分配表
2.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申请认定表
3.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花名册
4.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政策补贴申请审批表
5.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贫困人口就业岗位补
贴申请审批表
6.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政策补贴申请汇总表
7.劳动合同(范本)
8.劳务合同(范本)
附件1
全南县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个数 | 创建扶贫车间数 | 吸纳贫困人口人数 |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城厢镇 | 7 | 1 | 3 | 50 |
2 | 金龙镇 | 18 | 1 | 6 | 74 |
3 | 南迳镇 | 12 | 1 | 5 | 70 |
4 | 大吉山镇 | 8 | 1 | 3 | 49 |
5 | 中寨乡 | 8 | 1 | 2 | 40 |
6 | 龙源坝镇 | 8 | 1 | 3 | 49 |
7 | 陂头镇 | 12 | 1 | 5 | 66 |
8 | 社迳乡 | 7 | 1 | 2 | 42 |
9 | 龙下乡 | 6 | 1 | 2 | 40 |
10 | 县级就业扶贫车间 | 1 | 20 | ||
合计 | 86 | 41 | 500 |
![]() | ![]()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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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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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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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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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 房产所有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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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累计投资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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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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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 吸纳贫困人口 就业人数 |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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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诺: 本企业承诺对以上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就业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精准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在提交申请认定表时附上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预算表一并上报。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花名册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 | 进入时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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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政策补贴申请审批表
扶贫车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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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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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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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 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人数 |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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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运行费补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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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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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补贴(元) |
| |||||||||
一次性建设补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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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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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料 | 开户银行: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户: | ||||||||||
申请车间意见 | 本扶贫车间承诺对以上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经审核,同意拨付第 季度运行费、岗位及交通补贴合计 元。
经办人签字: (盖章)股室(公章) 年 月 日 | 县就业局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精准办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县财政局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贫困人口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贫困户姓名 | 月工资 | 补贴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卡通账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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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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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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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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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全南县就业扶贫车间政策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扶贫车间 名称 | 运行费 补贴 | 岗位 补贴 | 交通物流 补贴 | 一次性建设 补助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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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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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内容及要求
1.岗位名称:
2.工作内容:
3.工作要求: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岗位的性质对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含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工资)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必须按时支付,不得拖欠。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缴纳。
四、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时间规定;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爱岗敬业;
3.乙方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离岗,做到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请假天数累计超过15天的或无故
旷工达到5天以上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不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保障的;
3.甲方安排超负荷工作任务或工作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规
定,致使乙方身体无法承受的。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就业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承担的岗位、劳务内容和要求
1.岗位名称:
2.劳务内容:
3.劳务要求:
三、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四、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五、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按照劳务要求完成劳务内容的;
2.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3.甲方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的。
七、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九、乙方除享受规定的劳务报酬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十、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就业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