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府办字〔2018〕17号
关于印发《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
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30日
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根据征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二、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综治办、县房征办、县林业局、县农粮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局长、县水利局、县果业局、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城建局、龙源坝镇、陂头镇、社迳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龙源坝镇、陂头镇、社迳乡等3个乡(镇)政府为本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征地范围内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人口、户籍等现状的测绘调查核实工作;组织认定被征迁人房屋的合法面积以及被征迁人的安置人数、户数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8年4月1日前)
1.相关乡(镇)要迅速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掀起工作热潮,激发干部职工征地拆迁工作干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2.县内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征地拆迁政策;相关单位要编印政策读本等宣传资料,让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征收(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
1.有关乡(镇)要主动牵头协调,强化工作措施,明细工作计划,调配精干力量,相关单位要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拆迁工作。
2.有关乡(镇)要加大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抢建、抢种、抢栽行为。
3.各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知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做好做通群众工作,认真开展丈量土地、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搬迁坟墓等工作,及时发放补偿款,督促征拆对象限期腾房,协助组织房屋拆除和清除地表附着物。同时,要规范整理农户签订协议和领取补偿款等档案资料。
4.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声音,未经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许可任何条件。
五、补偿安置
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S454全南江口(县界)至汶坑段公路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相关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宣传动员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通告及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动员沿线群众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工程如期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此次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调度力度。对征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迅速解决,确保土地按时交付使用。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财政部门要按全府办抄字〔2010〕81号规定的征拆工作经费标准,及时将工作经费拨付乡(镇)。相关乡(镇)要加强征拆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拨付程序,及时张榜公布补偿标准和财务帐目,征拆补偿费用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征拆数据真实准确,严禁虚报、假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