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组织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具体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协调,加强人口发展调查研究。 (三)根据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案;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的分析研究。 (四)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乡镇(管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协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编报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草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七)负责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领导: 谌清斌 主任 胡伟兰 副主任 杨华群 副主任 李小侠 副主任 钟花 纪检组长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06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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