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执行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2、研制并执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各项配套政策法规,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4、承办县政府任命的领导人员的任免手续,考核、任免、管理政府各委、办、局和正、副科级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人事考试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6、宣传贯彻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培育和指导人才市场。负责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上级特殊需要人才的调配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8、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国营集体企业劳动者以及其他城镇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改革制度、政策、法规的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9、负责军队副营职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 10、负责有关奖励、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方针、政策和法规、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研究拟定本县劳动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规定和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2、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负责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劳动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有关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力的流动,统筹管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劳务输出。 13、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推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综合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工作。 14、负责全县的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15、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的培训机构;指导企业职工的培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推行工作;负责各类社会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
单位领导: 谢房才 局长 曾晓红 副局长 钟晖 副局长 廖悦斐 副局长 马宏全 副局长 刘昕华 纪检组长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3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