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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5-12-20

单位介绍:
机构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管理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3、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管理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查政府投资的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招投标工作及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型水利水电及重点农水工程的建设与验收。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管理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管理区)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0、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方面的的科技工作和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全县重要水工程渡汛方案;对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县防汛信息工作。
    1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管理区)间的水事纠纷。
    14、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工程水费、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15、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山平塘、沙洲、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城乡排涝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监管。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领导:
钟元亨 局长
朱贤达 副局长
陈裕民 副局长
曹晓明 副局长
李英 纪检组长
温书明 工会主席
黄汉明 副科级班干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3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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