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全县档案、党史、县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3、负责对全县党史、地方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审定、验收本县各单位部门的史志、年鉴出版稿件。 4、制定档案、党史、县志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强化档案、党史、县志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开展档案法制建设,起草有关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6、负责征集、整理、保管县党、政、群机关,县直企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和全县重大活动的档案及散存于社会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征集、整理党史、地方志资料。 7、加强档案馆库房管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做好馆藏档案的鉴定及销毁工作。 8、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9、开展档案、党史、县志学术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档案、地方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0、开展档案、党史、县志宣传工作,发挥历史资料和编研成果的作用。 11、研究、编纂赣县地方史、地方志书稿,负责落实相关书刊的出版,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为赣县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1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档案、党史、地方志等其他工作。
单位领导: 张少平 局长 袁添荣 副局长 谭世莲 副局长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32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