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创作及制作,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好局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对系统外各类广播电视台站的宣传内容实行社会行业管理,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制订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促进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管理好局属单位的事业建设、技术维护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三)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本县的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指导思想,执行国家广电部和省广电局制订的政策,组织拟订本县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四)建立健全广电事业的有关制度,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指导、协调县、乡镇(管理区)在广电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五)管理全县系统内外有线电视以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系统内外音像管理职责。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执行管理境外来访电视摄制组等事项的政策和规定。 (七)研究和推进广电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袁世频 局长 朱卫平 副局长 廖方 副局长 陈胜金 副科级干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26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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