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首批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已全部下拨到位,全县3644名农村低保对象已能凭户口本、身份证到银行或邮局领到本年度首季度低保金。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为把这项惠州利民工作做到实处,该县着力加强了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低保试点工作的领导,县、乡镇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管理农村低保工作,同时县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标准及方式,规定了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和资金的筹集、管理。 二、成立评议机构。在村委会、乡镇、县三级成立“一小组两会”即村委会评议小组、乡镇低保评审委员会和县农村低保管理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低保、取消低保资格、调整标准的家庭进行评议、审核、审批工作。 三、建立了低保信息员和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当中选聘人员担任县、乡镇低保监督员,对低保工作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进行监督,并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置了低保工作信息员。 四、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三级调查、三级审核、三榜公布” 即申请者向村委会书面申请后,要经过县、乡镇、村三级上户调查、经过“一小组两会”三级审核通过,在村委会三榜公布后才能最终确定为低保对象。 五、规范低保资料。县民政局统一制作了“四表一册” 即低保救助申请表、生活状况调查表、审批表、保障资金发放表、低保对象花名册。同时农村居民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户口本、残疾证、重大疾病医院证明、学生证等附件材料。这些附件材料作为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的依据,成为低保对象档案资料的部分,分别在县民政局、乡镇、村委会各存一份。 六、实行社会化发放。县民政局根据审批后的低保人数所需资金,拨入乡镇民政经费专户,乡镇民政所将县民政局审核的低保发放名册提供给受托银行或邮局,由受托银行或邮局将低保金划入对象的个人账户。在县、乡、村干部的努力下,全南县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有1704户3644名农村居民被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每月发放低保金10万多元,月人均补差达25元。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的发放,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
全南县民政局 钟火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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