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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公告[2021]第010号

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4-06 17:07:13 【字体: 打印

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公告

编号:[2021]第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全国用(2007)字第3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邱志良、缪荣英;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20.72平方米坐落于全南县城新城B区新汽车站旁金茂花苑)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全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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