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为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兜牢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县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10月,新增农村低保138户248人,全县脱贫不稳定户193户657人中纳入低保的有105户283人,占比43%;边缘易致贫户180户649人中纳入低保的有78户232人,占比35.7%,落实低保延退50人,全县共落实农村低保2871户5663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165.78万元,这样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钟春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