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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生鲜灯”治理

来源: 全南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7-09 09:34:33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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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要求,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干警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改变食用农产品颜色。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针对商家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违法情形,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后,立即组织执法办案人员对“生鲜灯”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整改7家农贸市场,15家超市,累计发现问题41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1份。同时,加大禁用“生鲜灯”法律宣传,防止消费者被误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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