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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5-06 16:38:14 【字体: 打印


 

一、总则1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2

)地质灾害现状2

“十二五”防治成效2

)存在的主要问题5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6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目标9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10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10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10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12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12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1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4

)地质灾害应急体系15

)地质灾害宣传培训15

防灾能力建设16

重点工程17

(一)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17

(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17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17

(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18

七、资金投入与筹措19

资金投入19

)资金筹措19

、保障措施20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20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保障20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21

(四)依靠科技创新,强化技术保障21

(五)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22

附则23

附表:

1、全南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2、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3、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综合工程治理点一览表

4、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简易工程治理点一览表

5、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搬迁避让点一览表

附图:

1、全南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2、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防治分区图


一、总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28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75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及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30号)为了全面部署和推进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本规划适用于全南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地质灾害现状

全南县位于江西最南端,中低山丘陵地貌为主,降雨丰富,地质灾害较为发育。县内地质灾害以群发性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呈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县内存在碳酸盐岩岩溶地面塌陷区域,主要分布城厢镇小慕、金龙镇中部一带。各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截止2015年底,全县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659,分别为滑坡及其隐患555处、崩塌及其隐患91处、地面塌陷12(岩溶地面塌陷8处,矿山开采诱发4处)泥石流隐患1。其中金龙镇、城厢镇、龙源坝分布较多,分别为116处、111处、98处;其次是社迳乡、陂头镇、南迳镇、龙下乡,分别为81处、79处、68处、64处;中寨乡、大吉山镇较少,分别为30处、12处。灾害险情以小型为主,其中特大型2处、大型2处、中型66处、小型589。其中较稳定279处,不稳定380处。其中矿山开采诱发9处。各类地质灾害共计威胁4734人,威胁财产12665.86万元。

“十二五”防治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南县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防治体系逐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

全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善民政、水利、气象、矿管、国土、财政、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横向联动机制、系统内上下策应机制和社会共同参与体系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体制为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确立并执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险情巡查、灾害速报、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规章制度建设与监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格实行重大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预防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2、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基本完成

全南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工作,野外调查工作及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工作已经完成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完善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专项专题研究,部分地质灾害点开展了勘查测绘工作。通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结合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基本查明全县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影响因素,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状况,对稳定性与危险性进行了初步评价,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提供了基础数据。

3群测群防体系初见成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

全县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都编制有监、防、撤预案,两卡发放到位“十二五”期间共有89名群测群防员和12名监测人员,发放“明白卡”11000余份;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年初有安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在制定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片区和局部应急预案,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建立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全县上下重防范、抓防范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余次,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每日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到各级责任人。

4地质灾害治理成果显著

“十二五”期间,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保平安、保发展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工程理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近198.88万元,完成了城厢镇民山路6-11号居民区段山体滑坡隐患点、街心花园小区崩塌灾害点、龙下乡中心小学不稳定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防灾减灾效益。

5、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

为确保全县汛期防灾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县政府办、县纪委、发改委、国土、矿管、公安、安监、民政、卫生、财政、农业、林业、环保、水务、电信等部门组成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乡镇长为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的乡镇领导为该工作直接责任人。

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对全县地质灾害情况和气象形势分析,做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部署,明确全县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人和任务,部署各相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领导小组有专人日夜轮流值班,及时掌握险情变化;领导小组经常碰头联系,通报险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部署应急防范的准备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险点加强巡检,做到汛前巡查、汛期检查、汛后排查。对危害程度较大、危险性大的地灾点,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会同技术支持专业单位到实地调查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6、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基本普及

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举办了各种防灾培训班。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极大提高了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应急演练,共计5次培训班520余人次、2次应急演练。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向地质灾害分管领导、经办人、村级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发送地灾宣传知识;每年开展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1:5万调查工作成果利用不足

地质灾害1:5万调查工作野外调查工作己基本完成,但成果报告编制进度需加快,使调查成果得到全面有效的利用。

2、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有待提高

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移民搬迁、综合治理工程等复杂工作资金需求较大,地质灾害资金不足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3、地质灾害监测手段落后,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地质灾害监测手段总体上仍较为落后,日常监测仍主要依靠群测群防员的目视巡查,专业监测设备较少,村组预警终端仍未建设或未投入使用,短临预报及精细化预报尚未开展。一方面群测群防员在巡查时存在一定危险,另一方面不能及时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把预警信息送达受威胁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有效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

4、群测群防基础薄弱,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自救互救能力仍然较弱,尤其是非隐患点群众,很少能积极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局面。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十三五期间,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仍处于高发期,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气象条件复杂多变。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

2、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十三五期间,为全南建设小康社会,全县展开大规模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务建设等工程项目,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削坡、开挖山体等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将不断出现。采矿活动造成的高陡开采面,堆积的大量废石、废渣,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下开采矿山形成面积的采空区易发生采空地面塌陷

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给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总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南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家支持,合力减灾。充分发挥县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2、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的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首先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城镇、厂矿、居民点、学校、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设施周围的地质灾害点重点进行勘察与治理。同时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避灾,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规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3、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等综合防范,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对一般地质灾害点,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进行简易宏观变形监测。对重大地质灾害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施行搬迁避让或工程防治措施。

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特征,全面统筹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区域战略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逐步推进,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阶段进行治理。

5、依法防灾,依法减灾的原则。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三)规划目标

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到2020年,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基本消除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减少,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逐年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数量逐年下降,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显著减轻。逐步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隐患点防治向地质环境保护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质环境保障。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根据全南县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可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分布于各乡镇的中低山及丘陵区面积1519.93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99.02%;低易发区3个,主要分布于陂头镇、城厢镇、金龙镇、南迳镇等乡镇的丘陵平原地带,面积15.07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0.98%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全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程度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全县可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个,次重点防治区2个,一般防治区3个。

1、重点防治区(ZA)

广泛分布于县境内中低山、丘陵地区,分布面积为1076.87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70.16%地形起伏较大,地层岩性较为复杂,岩石风化强烈。该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人为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有矿山开采、切坡建房、修路等,造成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0个,共威胁人口4500人,威胁财产12235.3万元。

2、次重点防治区(ZB)

主要分布于县内黄里~上窖~正河和东部金龙~陂头一带,分布面积为443.06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28.86%地貌上主要为中低山、丘陵地形地貌区,岩土体类型主要为岩浆岩、变质岩和碎屑岩类。该区人口分布相对较较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较大。主要灾害类型为滑坡地质灾害,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4个,共威胁人口194人,威胁财产424.55万元。

3一般防治区(ZC)

分布于陂头镇中部、城厢镇、金龙镇、南迳镇中部等地,面积15.07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0.98%地貌为河谷平原区,地势较平坦。岩土体类型主要为松散土体,少量变质岩、岩浆岩和红色碎屑岩类。居民住房多位于开阔地带,地质灾害点较少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个,威胁人口40人,威胁财产6.01万元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

继续推进1:5万地质灾害查工作,全面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及成果集成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和数据库,编制全南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报告。

2、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开展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选择可能严重威胁到城镇及其他人口聚集区、重要工程项目的小流域,实施1:1万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查明其地质灾害发育条件、分布特征及诱发因素;系统分析和评价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风险,建立小流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及监测预警网络,提出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对策措施和建议。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建设用地审批、规划审查中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城镇规划区、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移民搬迁安置点,均须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保障移民新址选址安全。

此外,加强农村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居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及防治机制,基本要求是在用地审批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

4地质灾害“三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定重点巡查区(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巡查区(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信息。根据地质灾害“三查”情况,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以群测群防网络为主,专业监测网络为辅,结合现场巡查,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并与上级部门监测预警系统连接,建设多渠道、大范围、全天候的灾害监测、传输、预警系统,保证灾害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系统的快速反应,并加强与其它防灾体系的协同与联动,使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化、社会化。

1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点的行政村,落实预警和监测责任人。指导、培训当地监测人员,掌握相关监测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相关监测信息。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实现矿管、国土、气象、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的监测数据共享。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红色预警时,由矿管局、气象部门联合签发按规定程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电话或通过其他各种手段,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人员及时地接收到预警信息

3严格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每年3月底前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方案交公布实施,逐点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方面的预防措施,并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灾害隐患点的防灾人。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创新思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筹措资金,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地质灾害综合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消除灾害隐患,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地质灾害简易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扶贫、城乡建设等多方资金补助,对于部分规模较小、危险性中等、威胁人口相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地表排水、坡改梯、削方减载、简易支挡等方式进行简易治理,消除或减轻灾害隐患。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政府引导、政策优惠、统筹规划、分分批的原则,结合扶贫移民、深山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

)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统一高效、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一是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人、纵向到点的预案体系;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配备技术先进、高效快速的现代化应急装备,充分依靠技术支撑单位,着力培养应急队伍技术力量,保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此外,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避险演练。每年举行一次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每两年举行一到两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和相关部门、乡镇应急指挥能力。

)地质灾害宣传培训

1、科普宣传

加大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展板、科普读物、宣传单、宣传册、宣传视频及地质灾害防治系列丛书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避险宣传。重点宣传对象为易发区内的村镇干部、中小学生、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其参建人员。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全部宣传到位,使其深刻了解本地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其造成的危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知识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政策法规和防灾减灾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对一线防治工作人员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人。针对村组干部及群测群防员,开展地质灾害识别和日常监测技能培训,确保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全面掌握四应知四应会,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五到位宣传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县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防灾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更新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发布等自动化。通过江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中心、监测机构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促进信息共享,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争取“十三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的建设


重点工程

(一)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调查

“十三五”期间,拟开展城厢~金龙段桃江河小流域1:1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在系统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遥感解译、野外现场调查、山地工程和测试试验等方法手段,全面查明区内地质灾害发育条件、分布特征及诱发因素;系统分析和评价区内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风险,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及监测预警网络,提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对策措施和建议。

(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以群测群防网络为主,专业监测网络为辅,完善监测网络建设。选取县内稳定性差、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安装位移警报器等自动化仪器,开展变形监测、相关因素监测与宏观前兆监测,以达到及时预警。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1地质灾害综合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拟安排7处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威胁人口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不宜实施搬迁安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工程治理,消除隐患,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地质环境。

2、地质灾害简易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拟安排10规模较小、危险性中等或较小、威胁人口较少、不宜实施搬迁安置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消除隐患。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十三五期间,拟安排2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存在较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灾移民搬迁避让。

(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危险点简易工程治理及农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适当兼顾少量必要的工程治理。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现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防控,并大幅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七、资金投入与筹措

资金投入

根据经费估算,全南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总计2709.10万元按项目类型划分,基础调查64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268.1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250.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500.00万元,宣传培训演练51.00万元

)资金筹措

基础调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和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公众安全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纳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各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支持与合作,积极筹措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由责任单位承担。

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镇建设、防汛抗旱、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


、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县、乡(镇)、村组要层层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县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矿产资源管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发改、财政、气象、水务、交通、住建、民政、扶贫、能源、安监、文旅、教育等部门和单位在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防治地质灾害。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要结合县、乡(镇)规划建设和国民经济2020年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计划,常抓不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制度、规划制度、监测与预报制度、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制度等制度。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并结合全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四)依靠科技创新,强化技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发与应用,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察评价和监测预报水平,提升信息采集处理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省内外及相关部门的地灾防治专题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及时将这些先进的成果应用于防灾减灾实践中。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政府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民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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