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实行“一天一检”。
(2)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口岸管理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全县机关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经营单位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三、采样点位及工作时间
城区共设8个便民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采样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5:30-19:30(新车站采样点采样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00,下午14:30-18:00);乡镇核酸采样点位置与采样时间由各乡镇自行安排、通知。
以上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参加核酸检测。
全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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