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录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21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从事公共就业、就业帮扶、乡村振兴等岗位的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优先考虑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全南县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将电子报名表发到qnxjyj@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6楼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报名表1份(附件1);
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专岗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实行诚信报考,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6楼就业中心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如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专岗计划数超过3:1,则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县就业中心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日。
笔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三)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中心组织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面试资格的缺额,可依次递补,直至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如无人递补,则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报名表1份(附件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
(3)面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分 面试分)从高到低等额确立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入闱体检人员由县就业中心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标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岗位工资参照我县社区或村干部的工资标准发放,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所需资金由我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
(八)管理方式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专岗开发工作业务指导。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的开发管理、组织实施和招聘录用工作,建立岗位实名制台账,并实施用人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及行政村的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提高乡村振兴管理水平。
县财政局负责专岗人员岗位补贴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九)合同签订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在岗期间,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应配合县人社局开展专岗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要专门从事专岗工作。
(十)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
(2)专岗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全南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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