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成果数据已经国家专班审查通过。按照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现将全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一、整合优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全南县3个自然保护地纳入本次整合优化,分别是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本次纳入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2671.06公顷,占县域面积的8.25%。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一)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前11602.58公顷,拟调出552.26公顷,拟调入618.7公顷。
(二)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
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前185.45公顷,拟调出10.35公顷,拟调入259.75公顷。
(三)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前883.03公顷,拟调出136.71公顷,拟调入989.91公顷。
经整合优化后,全南县保留3个自然保护地,一是江西赣州桃江源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1669.02公顷;二是江西赣州梅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434.85公顷;三是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736.23公顷。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3840.1公顷,占县域面积的9.02%。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全南县林业局。(联系方式:0797-2606501,电子邮箱:qnxtjy@163.com)
全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成果数据已经国家专班审查通过。按照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现将全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一、整合优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全南县3个自然保护地纳入本次整合优化,分别是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本次纳入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2671.06公顷,占县域面积的8.25%。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一)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赣州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前11602.58公顷,拟调出552.26公顷,拟调入618.7公顷。
(二)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
江西赣州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前185.45公顷,拟调出10.35公顷,拟调入259.75公顷。
(三)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前883.03公顷,拟调出136.71公顷,拟调入989.91公顷。
经整合优化后,全南县保留3个自然保护地,一是江西赣州桃江源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1669.02公顷;二是江西赣州梅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434.85公顷;三是江西桃江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736.23公顷。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3840.1公顷,占县域面积的9.02%。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全南县林业局。(联系方式:0797-2606501,电子邮箱:qnxtjy@163.com)
全南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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