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石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聚龙广场与阳光城交界处道路硬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建议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了工作人员与您进行实地查看。该处路段属于城区道路,我镇以书面形式将建议反馈给了县城市管理局。现反馈如下:《2020年城区破损路面修复工程》于8月24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县城市管理局将组织施工方逐步实施完善,力争在10月之前实施完成。
谢谢您对金龙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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