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19-07-02 17:41:21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

互联网不仅是我们快速获取信息的手段和方式,也日渐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是移动互联快速崛起之后,人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但是,网络空间并非一片净土,还充斥着一些乌烟瘴气的内容。有的信息是虚假的,甚至带有欺骗性,如虚假广告、网络诈骗等;有的人一上网就脱下温文尔雅的外衣,肆意地攻击、谩骂与自己观点和意见不一致的人;此外,恐怖、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充斥着网络空间的灰暗角落,甚至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

对网络空间进行有效的治理、引导和建设是当务之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增加人民群众丰富而健康的网络精神生活是我们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因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对于互联网,我们的管理重点是“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等内容,做到网上网下一个样,因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空间乱象频生,急需重拳治理

人在哪里,舆论阵地就应该在哪里。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从这一数字来看,网络不再是可有可无、边缘化的阵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互联网治理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网民的爆发式增长、网络平台的逐利性、缺少合格的网络“把关人”、监管制度滞后等原因,网络空间呈现出诸多乱象,网络谣言、虚假诈骗信息、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内容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精神健康。有些内容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有些内容逾越了法律的底线。虽然国家已经重拳出击,从永久关停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到约谈整改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网络平台,但是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资讯中依然存在大量不良、有害信息内容。有的是打法律政策的擦边球,有的则是明目张胆,无所顾忌,俨然一副“我在网上随便说”的姿态,网络空间的法律意识淡薄。有些网民和网络大V也错误地认为网络是“自由的独立王国”,制作、发布和传播了一些非法有害信息。

此外,格调不高、甚至涉嫌违法的内容在算法技术的助推下,造成严重的不良导向。2018年4月,今日头条和快手因为播出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被约谈,勒令整改。这次事件矛头直指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上存在大量未成年孕妇、数以百计的未成年妈妈视频现象。关键问题是,有些网络平台为了圈粉,为了利益,不惜借助算法技术,大肆炒作,推波助澜。人们因为好奇打开相关视频后,类似视频便充斥着个人的网络空间。

更为严重的是,大量的青少年正成为短视频直播平台的用户。青少年在这些网络视频平台上接触了大量不良信息,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这些不良信息裹挟着少不经事的孩子,对青少年价值观也形成了不当引导。据报道,有些中小学生甚至模仿大V行径,走上了未成年产子的歧路。青少年过早过度观看短视频还可能影响其专注力和思考力,对于长期习惯于光怪陆离的视频画面带来的“唾手可得”的满足感,孩子们对那些愉悦感较少、付出辛苦更多的学习、阅读、思考等行为还会愿意做吗?

综上,这些不良信息内容和网络乱象,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的表现,这显然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互联网这把双刃剑已经显示威力,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也给我们带来了问题。现实的警示已再明显不过,下一步就是按照总书记的要求,通过综合治理,还人民以清朗的网络空间。

建立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再一次为我们明确了网络空间治理的思路和方向。

主体联动,党委政府、企业、网民等多方共治。党委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监管者,面对更新迭代非常快的互联网,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新型网络生态的管理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来加强监管,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既要做到有规可依、依规治理,又要提高谋划、尽快落实。网络企业要加强自律,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当今社会,任何企业的发展目标都不应是单纯的追逐利润,尤其是内容生产企业,更应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互联网企业不应一味依赖算法技术,还应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来考虑内容是否应该被推送,强化把关意识。7亿多网民的素养是参差不齐的,更不排除有些网民的网络素养是不合格的。面对鱼龙混杂的网络空间,网民应提升自身素养,提高辨网用网的能力,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确自己言行的后果和责任。互联网连接了多个主体,在治理时我们也不能“一条腿走路”,而应该建立“多方共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营造积极主动、开放包容的网络新生态。

方式并用,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并举。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治理手段也应随着治理对象的发展而变化。行政监管是我们过去互联网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中国多年来的治网经验表明,行政监督是日常有效的治理手段,检查及审查等行政监督方法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约谈、整改等处理手段可以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治理网络空间中的色情、低俗等不良内容有很强的适用性。法律规范则是依法治网的体现,进入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面”一词,已经为我们指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遵守法律,互联网也不例外。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批规范互联网行为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变化,我们要继续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同时也要加强法制宣传,提升企业和网民的法律意识,做到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线上线下一个样,做到网络空间“无法外之地”。互联网因技术而生,技术的迭代更新非常快,通过技术手段过滤不良内容、保护网民的信息和隐私安全,提高对国外不良势力渗透的预防等,都需要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内容建设,用正能量引领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除了要清除“乌烟瘴气”的内容,消除不良影响,还应以积极的、向上的正能量来引领网络空间。早在2013年,中央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在互联网全面渗透人们生活的情况下,如何“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消费的主要阵地,也要求我们用高质量的、优秀的网络内容来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精神产品的需求,推进人民群众在精神产品领域实现更高品质的消费,用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去滋养人心、滋养社会,从而营造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的网络空间。

面对网络空间乱象,我们应通过多主体联动,多手段并举,加强内容建设,用正能量引领网络空间,推进网络生态的治理,构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执笔人:闫伟华,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
foot
主办:全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全南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网站ICP证:赣ICP备0600102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7290002
网站技术电话:0797-7162740 地址:江西省全南县含江路16号 邮箱:Jw_qn@ganzhou.gov.cn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