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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人民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1-26 10:32:49 【字体: 打印

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全南县人民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全卫健文〔2020〕2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全南县人民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我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同意实施全南县人民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29-84-01-029751 )。

二、项目业主为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负责人为何爱珍同志。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站前路与绕城路交汇点左侧,项目规划用地约19989.57平方米(约30亩)

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康复大楼20000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同时完善供配电、给排水、暖通、道路和停车场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购置医疗专业设备、病床、办公设备家具等设备

五、项目建设匡算总投资为14152.3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

六、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请根据本批复内容,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八、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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