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投公司:
报来《关于批准全南县南迳芳香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全旅投文〔2019〕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咨询评估报告(大源评估咨询〔2019〕076号),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集中治理污水,杜绝污水横流,提升南迳芳香小镇旅游景点形象和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为此,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项目编码2019-360729-77-01-017594)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2500m³/d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敷设DN300mm-DN600mm的HDPE缠绕增强排水管16.7km。
三、建设地点:全南县南迳镇奇塘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980.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040.79万元,其他费用491.72万元,基本预备费442.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上级资金,缺口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1年。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本次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方式,详见附件。
九、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此页无正文)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全南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
全南县南迳芳香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项目估算总投资 |
5980.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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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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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 方 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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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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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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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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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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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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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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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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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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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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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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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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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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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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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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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中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方案》,本项目的重要材料、设备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中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建设单位须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告。 4.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做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 5.请项目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请项目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批复和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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