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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01 10:43:06 【字体: 打印

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南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整改提升,坚决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量变更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社迳乡当迳村周屋洞道路拓宽工程,属于程序不到位。该项目为以奖代补项目,奖补金额之外的资金(含超概算部分资金)由村里自筹资金,严格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责令县财政今后将加强项目资金的审核,防止再出现上述情况。

2.关于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责令县财政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3.关于滞留税收收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2019年已经分别退回原缴款单位,由缴款单位再缴交入库。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白条支付款项的问题。已向江西客家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保洁费用正式发票。

2.关于工程款拨付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已责令城厢镇完善补齐了城厢村龙州加油站至砖厂公路沿线整治工作等项目预借工程款正式发票、资金审批表及工程量清单;已责令社迳乡完善补齐了老屋村老屋下新农村建设及公路沿线改造等进度款拨付时的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工程量计量清单。

3.关于原始发票不规范的问题。责令龙源坝镇完善了购买塑料化粪池用途明细。

4.关于工程款发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中寨乡已将发包公示补盖公章,打印出公示照片,补齐了其它参标公司资料及监理资料。

(二)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加班等补助的问题。县卫健委于2019年4月10日将6名负责镇仔村及城中村改造工作人员发放的节假日等出勤补助金额退回了单位账户;责成县教体局督促原县科技局在2016年1月发放的端午节等节假日值班补助退回至单位账户。

2.关于政府采购实施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县委信访局、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坚决杜绝应该政府采购而未走政府采购程序的现象发生。

3.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原县文广新局、原县委农工部、原县编办、原县旅发委、原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均已责成相关人员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退回至单位账户。

4.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款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9月18日已将原县委农工部应缴财政款余额上缴了县财政;县民政局在6月12日将2017年至2018年12月五保救济救灾专户、慈善专户产生利息收入上缴了县财政。

5.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未纳入全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问题。责令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南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公务接待活动纳入全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

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按相关财务制度调整账务登记了固定资产。

7.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转账结算。

8.关于“六个不直接分管”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已在2018年5月调整为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签相关费用。

(三)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的问题。县财政已将农基、农水提升工程项目纳入了财政部的PPP项目库,为合规的PPP项目。

2.关于政府统筹使用资金直接借助医疗机构举债的问题。县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9日和2018年10月26日归还了县妇幼保健院。

(四)公共卫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问题。责成县卫健委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将所涉资金全额缴入县财政。

2.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有漏洞的问题。责成县卫健委一是要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将所涉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二是要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分类建档,完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体检台账,做实基础工作。

3.关于项目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县卫健委一是要规范签约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规范开展签约服务。二是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由县人社、财政、卫健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升家庭医生工资待遇,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压实服务责任;加大服务监督力度,公示家庭医生团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4.关于重复申报农村孕产妇补助的问题。责成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全部退回县财政专户。

5.关于骗取套取国家奖扶资金的问题。一是责成县卫健委督促社迳乡卫计办于20181210日将所涉资金上缴至县财政南迳镇卫计办于2018129日将所涉资金上缴至县财政龙下乡卫计办于2019225日将所涉资金上缴至县审计收入专户。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县财政、审计、卫计等部门定期抽查,确保补助发放规范。

6.关于超额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的问题。一是责成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将多所涉补助全额上缴财政。

(五)2016年至2017年农村保障房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保障房任务完成不实的问题。对南迳镇陈某户:责令南迳镇追回补助资金并将占用的上级专项资金上缴财政,陈某户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已从国家危改系统删除,重新更换提前实施对象陈某弥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对金龙镇钟某户: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时已将补助资金退回至县财政,并将缪某农户信息从国家危改系统进行删除,并重新更换提前实施对象钟某弥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2.关于农村保障房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使用农户自有宅基地建设农村保障房,经核实,共有128套分散建设的农村保障房所用土地为农户自有宅基地,为进一步明确农村保障房权属问题,村委会已与农村保障房入住对象签订了协议,将土地使用权转为集体所有、房屋使用权归保障房对象。

3.关于保障房对象旧房未拆除的问题。陂头镇张某、陈某、廖某等3户农村保障房农户老宅均已按要求进行拆除。

4.关于农村保障房建设资金闲置的问题。县财政已将闲置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用于2019年扶贫项目。

5.关于建设单位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龙源坝镇和南迳镇已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退回至县财政。

6.关于挤占挪用农村保障房专项资金的问题。2019年5月6日,龙下乡已将农村保障房专项资金归还至县财政。

(七)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作假做大、乡(镇)拆分工程时有发生、部分工程超预算实施及少数工程随意变更规划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督促各部门、各乡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全府字〔2015〕60号)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禁拆分工程、随意变更规划、不经批准超预算实施项目及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将工程量作假做大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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