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山钨业选矿厂重选工段生产外排一号沟尾砂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南县滨江小区 8 幢 1 号-2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4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NTW2021-GK-G002
项目名称:大吉山钨业选矿厂重选工段生产外排一号沟尾砂销售项目
最高限价:60元/吨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大吉山钨业选矿厂重选工段生产外排一号沟尾砂销售项目(国内服务) |
项 |
1 |
(一)产品形式 双方合作期限内,招标人选矿厂1号沟所排放的尾砂由中标人负责放斗、拉运及销售,在合同有效期范围内,中标人具有自主销售的权利。 (二)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销售合同。 (三)产品的交易地点及数量、质量 1、招标人提供1号沟1号、2号、3号沙斗给中标人放砂,中标人负责自行派车放斗、拉运和销售。计量方式:按招标人生产技术部门统计的当月原矿处理量×30%(固定尾砂排尾率)×70%(固定尾砂回收率)。 2、中标人放斗拉运尾砂量不得超过招标人选矿厂1号沟排放尾砂量的80%。。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完全响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方式1: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含本项目所涉及的经营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返回,复印件留存)。
3.2方式2: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含本项目所涉及的经营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返回,复印件留存)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南支行
户 名: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605011008730000004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10: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1000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转入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西全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畔湾支行,账户名: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1079279000052175),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本项目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方式非现金形式交纳。须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8000元,向中标人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
地址:全南县大吉山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19979705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联系方式:邱小丽/0797-244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丽
电 话:0797-244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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