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全南县政府网站(www.quannan.gov.cn)的“政务”栏的年度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全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63163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8年,全南县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88号)2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始终把全南县政府网和“全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查阅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其它新型信息渠道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据统计:2018年我县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1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67条,工作动态信息26515条,其它类信息7036条。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特别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500余条,全南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其它信息约2239条。
民生政务公开情况。我县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和就业保障信息等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县房产、教育、交通、交警、司法、医保、社保、农医管理中心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就医、就学、廉租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的政务公开。
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情况。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2018年我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建立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了全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
公共监管政务公开情况。2018年,我县高度重视公共监管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公共监管政务公开。一是全面加强环境政务公开,县环保部门通过网络、信息简报、电子显示平台等载体向公众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现状,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媒介向社会予以发布,对食用农产品抽检进行了检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县收到依申请公开5起,均按要求给予答复,申请人评价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县申请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也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目标考核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提高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促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服务各种对象。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和有利于监督出发,继续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曝光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2019年1月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451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441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4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3 |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
— |
95 |
1.人大代表建议 |
件 |
30 |
2.政协提案 |
件 |
6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8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5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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