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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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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棄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

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

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名,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11人,临聘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5.2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于2019年1月,无2018年数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015.2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832.08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6.89  万元,占 18.86 %;项目支出 675.19  万元,占 81.14  %;经营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成立于2019年度预算编制之后,无预算数,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32.08 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6.8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5.73 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2 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7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32.4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成立于2019年度预算编制之后,无预算数。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 18.32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成立于2019年度预算编制之后,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无法临时增加预算单位,故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均未录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15.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3.14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7 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占用国有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67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19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优抚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全县950余名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575 万元,执行数为6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放退役安置金额60.28万元;二是发放退役安置人员数量30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存在一些临时性工作追加经费现象,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

   开展2019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能够推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更大的成果。我局将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及时做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发放工作,保障军休人员、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