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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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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权力事项

权力依据

工作职责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这主要是从公共安全的方面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开展破坏活动,民爆物品运输的运输需要公安部门开具运输许可

1.将爆炸物品发放给无执业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

2.发放爆炸物品不清,帐目混乱,帐物不符的;

2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这主要是从公共安全的方面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开展破坏活动,民爆物品运输的运输需要公安部门开具运输许可

1.将爆炸物品发放给无执业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

2.发放爆炸物品不清,帐目混乱,帐物不符的;

3

焰火燃放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 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具体包括:受理、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全县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进

行监督检查;

    2. 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审批许可,落实运输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法定资质、资格证明的,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3.负责道路上执法检查;负责打击并依法依规处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许可焰火晚会燃放,发放燃放许可证;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予以许可的。

2.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不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

5.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4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企业予以许可的。

2.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不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

5.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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