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拨付情况的公告
各业主、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5号)、《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赣建房字〔2015〕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全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行政区域 |
项目名称 |
申请人 |
维修单位 |
使用类型 |
项目总价(元) |
拨付金额(元) |
拨付日期 |
备注 |
1 |
城西社区 |
广宸新天地小区1单元电梯维修 |
全南全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应急使用 |
23735.00 |
23735.00 |
2023年12月 |
已付清 |
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