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的通告
各位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于2024年1月5日对所管理的全南县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进行了全额分配,现通告如下:
一、此次分配的增值收益源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2月21日到期定期存款和活期利息总额,共计利息671889.26元(其中:到期定期存单产生的利息662611.11元,活期产生的利息9278.15元),已全部分配给13029户业主。
二、增值收益分配按账户利息积数比例的方式计算,增值收益分配后账户的利息积数即刻清零,并重新开始计算。
三、各业主可通过关注“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住房服务”栏目进入“维修资金服务平台”或凭交存维修资金时领取的密码口令,登录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xxpt.gzszjj.com/),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查询维修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通告。
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