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全南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