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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2年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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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当月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当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873万元,同比减收5076万元,下降39.2%。其中:上划中“四税”收1789元,同比98万元,增长5.8%上划中央所得税495万元;同比减收96万元,下降16.2%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52万元,同比减收5090万元,下降50.7%

当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513元,同比4660下降10.3%

(二)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

6月份,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59848万元,同比11774万元,下降16.4%。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6.3%,比上年同期增长1%。

分部门看:税务系统征收39664万元,同比减收7078万元,下降15.1%;财政系统征收20184万元,同比减收4696万元,下降18.9%

分级次看: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76万元,同比减收7758万元,下降16.1%;完成中央级财政收入15633万元,同比3574万元,下降18.6%,其中:上划中“四税”收入6951万元,同比4903元,下降41.4%;上划中央所得税8682万元,同比增收1329万元,增长18.1%;完成省级财政收入3839万元,同比442元,下降10.3%。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看:

1)税收收入20192万元,同比3062万元,下降13.2%。其中:

①增值税4863万元,同比下降46.1%;

②企业所得税28%部分3195万元,同比增长27.6%

③个人所得税28%部分856万元,同比下降7.8%;

④五种小税6261万元,同比增长67%;

⑤城建税1105万元,同比下降1.3%;

⑥车船税399万元,同比下降78.9%;

⑦耕地占用税1147万元,同比下降3%;

⑧契税2323元,同比下降17.7%

⑨环境保护税43元,同比增长34.4%

2)非税收20184万元,同比4696万元,下降18.9%

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4123万元,同比1760万元下降29.9%。其中:罚设收入3247万元,同比1292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876万元,同比减收468万元

专项收入1131万元,同比46万元,增长4.2%。其中:教育附加收入677元,同比下降4.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37万元,同比增长107.9%;森林植被恢复费187万元,同比下降28.9%;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净增30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587万元,同比3080万元,下降17.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84万元,同比增收71,增长33.3%。

2、财政支出

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0390万元,同比减支14853万元,下降8.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24万元,同3494万元,下降11.6%。

2)公共安全支出4981万元,同比1295万元,下降20.6%。

3)教育支出39279万元,同比减支2219万元,下降5.3%。其中:普通教育支出31358万元,同比下降3.5%。

4)科学技术支出3184元,同比418元,下降11.6%。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4万元,同比387万元,下降25.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46万元,同比2381万元,下降9.1%。

7)卫生健康支出17232万元,3420万元,下降16.6%。

8)节能环保支出5708万元,同比增支1081万元,增长23.4%

9)城乡社区支出2680万元,同比减支8592万元,下降76.2%。

10)农林水支出19166万元,同比增支1723万元,增长9.9%

11)交通运输支出9423万元,同比增支7393万元,增长364.2%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25万元,同比减支720万元,下降19.8%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6万元,同比增支1035万元,增长20.3

14金融支出60万元,同比增支22万元,增长57.9%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9万元,同比减支16万元,下降2.9%。

16)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同比1853万元,下降61.5%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万元,同比206万元,下降74.6%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7万元,同比476万元,下降30.8%

19)其他支出127万元,同比565万元,同比下降81.6%。

(三)6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

6月份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9412万元,同比3393万元,增长56.4%。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362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76万元。

2.基金支出

6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85737万元,同比增支39585万元,增长85.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净增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出88万元,同比减支188万元,下降68.1%。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977万元,同比减支27116万元,下降6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912万元,下降58.6%;(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447万元,同比下降62.4%;城市建设支出942万元,同比增长15.8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15万元,同比增长18.8倍;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净增330万元;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648万元,同比下降64.8%)。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5万元同比增长32.7%;

5)其他支出68629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8619万元。

二、财政预算收支运行情况

1.顺利实现“双过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亿元,占年初预期目标的51.6%,同比下降16.1%〔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0.41亿元的影响(下同),完成4.44亿元,占年初预期目标的56.8%,同比下降7.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02亿元,占年初预期目标的41.1%,同比下降13.2%〔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影响,完成2.42亿元,占年初预期目标的49.3%,同比增长4.2%,列全市第10位,高于市政府要求地方税收同口径增长2%目标数2.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0%,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个百分点〔扣除留抵退税的影响,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4.6%,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

2.重点税源增长良好。结合1-6月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来看,我县钨砂、稀土、莹石三大支柱行业共实现税收9366万元,同比增收4030万元,增长58.16%,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23.61%,比去年同期的12.67%上升了10.94个百分点。

3.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县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工作任务的同时,保障重点支出。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支1.49亿元,下降8.5%。其中:全县三保支出8.24亿元,同比增长8.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37%;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商业、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油物资等十三项民生类支出12.45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63%。

三、存在问题

虽然实现了双过半,税收收入占比是全市唯一增加的县,但增速在全市靠后,主要原因为:

1.上年同期非税基数大。受非税收入省市控制入库的影响,1-6月完成非税收入2.02亿元,上年同期为2.49亿元,减少0.47亿元,直接拉低增速9.8个百分点。

2.减税降费影响大。1-6月,全县增值税留抵退税1.16亿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41亿元,拉低收入增幅8.4个百分点。据测算,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推进,预计全年将退税2亿元,直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7亿元。

3.主体行业增收乏力。受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影响,1-6月房地产税收下降1.4倍,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64.77%,整体经济增长仍有诸多的不确定性。

4.土地出让收入欠收。今年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安排10.8亿元,但是根据县自然资源部门测算,预计仅有2.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缺口8.4亿元,直接减少可用财力8.4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税收评估,在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退尽退的基础上,高度关注稀土、钨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2.加强非税收入清缴。一方面,加快历年延缴非税收入的清算盘点,为入库工作做好准备,以对冲退税给收入增长带来的压力,为全县财政收入更好地完成全年预期目标提供应有的补充。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与市财政沟通力度,力争非税收入增速保持平稳。

3.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县政府“7方面38项措施”,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企业减免缓征留抵退税、复工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援企稳岗、减免租金等政策,同时切实筹措好资金,加大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和基础设施领域投入,扩大有效投资,为后续收入增长积蓄动能。

4.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的研判,特别是中央、省、市稳定经济大盘及应对疫情促发展各项举措,建立健全项目库,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向上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向我县倾斜。

5.努力实现收支平衡。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为保障“三保”支出腾出财力空间;盘活现有存量资金,清理结余结结转资金,全面清理全县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结余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结转资金,对各部门长期沉淀、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以及年底难以使用的预算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