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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3年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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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当月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当月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350万元,同比523万元,下降6.6%。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1522元,同比267万元,下降14.9%上划中央所得税105万元,同比390万元,下降78.7%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47万元,同比295万元,增长5.9%

当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6558元,同比3955万下降9.76%

(二)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

6月份,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71887万元,同比12039万元,增长20.1%。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1.3%,比上年同期增长6.8%。

分部门看:税务系统征收52545万元,同比12881万元,增长32.5%;财政系统征收19342万元,同比842万元,下降4.2%。

分级次看: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441万元,同比增收3065万元,增长7.6%;完成中央级财政收入22573万元,同比6940万元,增长44.4%,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3405万元,同比6454元,增长92.8%;上划中央所得税9168万元,同比增收486万元,增长5.6%;完成省级财政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收2034万元,增长53%。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看:

1)税收收入24099万元,同比增收3907万元,增长19.3%。其中:

①增值税9366万元,同比增长92.6%;

②企业所得税28%部分3900万元,同比增长22.1%;

③个人所得税28%部分378万元,同比下降55.8%;

④五种小税6358万元,同比增长1.5%;

⑤城建税1053万元,同比下降4.7%;

⑥车船税549万元,同比增长37.6%;

⑦耕地占用税985万元,同比下降14.1%;

⑧契税1449万元,同比下降37.6%

⑨环境保护税61万元,同比增长41.9%。

2)非税收入19342万元,同比842万元,下降4.2%。

①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8925万元,同比增收4802万元,增长116.5%。其中:罚设收入8169万元,同比增收4922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756万元,同比减收120万元。

②专项收入964万元,同比167万元,下降14.8%。其中:教育附加收入663万元,同比下降2.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8万元,同比下降75.5%;森林植被恢复费237万元,同比增长26.7%;水利建设专项收入6万元,同比下降8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393万元,同比减收5194万元,下降35.6%。

捐赠收入净增54万元。

⑤其他收入6万元,同比下降89.8%。

2、财政支出

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8861万元,同比11529万元,下降7.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83万元,同比减支2741万元,下降10.3%

2国防支出净增11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4342万元,同比减支639万元,下降12.8%

4)教育支出39366万元,同比增支87万元,增长0.2%。其中:普通教育支出34623万元,同比增长10.4%

5)科学技术支出1572万元,同比1612万元,下降50.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9万元,同比减支365万元,下降31.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5万元,同比减支131万元,下降0.5%

8)卫生健康支出14685万元,同比减支2547万元,下降14.8%

9)节能环保支出4818万元,同比减支890万元,下降15.6%

10)城乡社区支出2750万元,同比70万元,增长2.6%

11)农林水支出21736万元,同比2570万元,增长13.4%

12)交通运输支出3935万元,同比减支5488万元,下降58.2%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98万元,同比减支1127万元,下降38.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3万元,同比减支473万元,下降43.6%

15)金融支出43万元,同比减支17万元,下降28.3%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0万元,同比增支81万元,增长15.3%

17)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同比增支390万元,增长33.6%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6万元,同比增支86万元,增长122.9%。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84万元,同比增支1117万元,增长104.7%

20其他支出116万元,同比11万元,下降8.7%。

(三)6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

6月份,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165万元,同比6247万元,下降6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163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837万元, 补缴的土地价款94万,划拨土地收入445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万元。

2.基金支出

6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63451万元,同比22286万元,下降2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753万元,同比7776万元,增长4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377万元,增长44.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29万元,同比下降83.1%;城市建设支出728万元,同比下降22.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26万元,同比增长235.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86万元,同比增长47.3%;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9488万元,同比增长434.2%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9万元,同比下降40%。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净增337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净增990万元。

5)其他支出37707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7595万元。

二、财政预算收支运行情况

1.坚持“稳”字当头,着力稳预期控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一是稳预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及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叠加不利影响,强化收入形势研判,掌握财源的变量和增量,大力清理国有资产资源收入,在经济恢复性增长的拉动下,2023年上半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4亿元,同比增长7.6%,占年初预期目标的54.9%。二是盘存量。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财政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23年上半年共收回结余资金1.95亿元,收回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三是强争资。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注重向上沟通衔接,做到“有的放矢”,增强上级财政支持。2023年上半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94亿元,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0.06亿元,为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2.坚持“进”字加力,注重精准发力,全力保障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减税费。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释放政策红利,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减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2023年上半年全县减税降费达6986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230家,其中: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1264万元,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税9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减税2046万元,兑现各类惠企政策资金 2776万元。二是固基本。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项目建设推动财源建设,安排招商引资2200万元,助力开放型经济战略;支持工业倍增升级,统筹工业发展、工业园建设、科技专项资金,兑现各项企业奖扶资金6833万元,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放“三个信贷通”2.24亿元,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筹集上级补助、市场化融资及债券资金10.3亿元,重点推进龙门工业新区、X877道路、标准厂房、自来水扩容等项目。三是促振兴。2023上半年,投入资金2.17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其中:投入7322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土地出让入计提用于农业支出的比重为7.2%;拨付3582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耕地力保护和各类种粮补贴资金298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5万元,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投入蔬菜、生猪等特色农业发展资金2320万元,推动绿色农业扩面、提质、延链;投入4238万元,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四是保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上半年,投入资金3572万元,保障疫情支出刚需;投入资金34623万元,确保教育投入只增不减,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790万元,支持大学生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稳岗与扩大再就业;投入资金12347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持卫生健康发展,投入资金13368万元,支持县人民医院康复大楼、收治病区、疾控中心及4个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00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基本居住条件。

3.坚持“管”字提效,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金和政策效能。一是减支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23年上半年共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360万元。二是增质效。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评审机制,促进政府投资提质增效,2023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金额40381万元,审减6235万元,审减率15.44%;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评审金额42893万元,审减2065万元,审减率4.81%;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上半年累计采购金额4337万元,节约金额178万元;建立“三保”专户,2023年上半年拨付三保资金支出5.95亿元,从严从快做好直达资金分配管理,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监控,2023年上半年拨付直达资金3.06亿元,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三是硬约束。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绩效评价低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进一步完善预算追加程序,对确需追加预算或出台政策的,所需资金优先通过统筹部门预算、既有专项资金渠道安排;严肃财经纪律,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组织开展了涉粮金、“小金库”专项治理、惠民惠农“一卡通”检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四是促优化。持续推进国有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强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2023年上半年全县国有资产达180亿元。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全南县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全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内部决策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推动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土地及资产,进一步增强了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规范国企章程制定、资产转让、资产租赁和债务管理,推动国资国企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着力保障财政稳定运行。一是抓好收入组织。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强化全县“一盘棋”,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应收尽收,定期评估分析重点行业企业运行情况,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源变现,探索推进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持续抓好复垦指标交易及林业、水利资源收入;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形势,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合理规模,壮大政府可用财力,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二是积极争资争项。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利用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构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契机,梳理政策清单,主动沟通对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联合各部门协同发力,做大做强项目规模,争取上级更多的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同时,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做到即批即开工建设,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三是强化资金统筹。采取投融资与租售并举的方式,加快盘活易地扶贫存量搬迁房、棚房区改造安置房、标准厂房等资产,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加大预算资金、债券资金、上级资金、本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稳定财政运行。

2.精准施策、服务大局,着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强化财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抓好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坚持阶段性和制度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精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同时实施助企纾困的一揽子财政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用税费的暂时“减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的“加法”和“乘法”。二是增强要素供给。继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技能改造、产品创新上发力,扩大产能;统筹工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奖扶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电子信息、稀土新材料、氟新材料等重点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创新驱动5020”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动企业提升附加链、融通供应链;继续设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持续推进全域旅游战略,完善景区功能配套,提振和稳定消费。三是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创新工业等引导资金管理机制,引入金融机构共建“资金池”,放大资金投入比例,服务企业多渠道融资需求;持续推进政、企、银、担合作机制,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放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继续推进“三个信贷通”和政策性担保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以政策的“实”和“效”,助推发展的“稳”和“进”。

3.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乡村振兴。足额安排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持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计提比例,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纵深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防止条块分割、撒胡椒面,稀释资金使用效果,推进农业产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和基础设施完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二是兜牢民生底线。科学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落实好创业担保贴息支持政策,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要,扩大住房供给。三是加快教育发展。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和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奖补政策,支持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四是健全医疗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医疗救助和应急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财政支持政策,推动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

4.守正创新、风险防控,着力提高财政治理能力。一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报告财政预算、财税政策落实、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深化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强化零基预算编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通过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有机统一,提升财政效能。三是筑牢风险底线。持续“三保”支出动态监控和预警管理机制,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运转、基本民生等支出优先保障到位坚持过紧日子,对项目支出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开展涉改企业整合、重点亏损子公司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国企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实体化、市场化转型,采取资产变现、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刚性任务。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加强国有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把财经纪律挺在前面,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