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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健全生态环境多元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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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南县突破过去仅靠生态环境部门抓生态环境的传统格局,健全生态环境多元监管机制,构建完善“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出台《全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任管理办法》,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媒体代表以及环保行业从业人员、热心环保事业的市民、环境信访问题突出辖区群众代表,公开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网络。健全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机制,搭建沟通协商平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出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等政策文件,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和环保责任追究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健全人大监督机制。建立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并贯穿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全过程,推动开展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建立健全协同协作机制,推进人大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分析研判,实现人大监督与行业部门、司法、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方式的协同贯通。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机制,构建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重点问题“交办——跟踪——反馈”闭环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成效。

   健全执法监测机制。针对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探索试行全员执法监测机制,将县生态环境局机关人员列入环境执法工作范畴,破除分工限制,将业务管理与环境执法无缝衔接、有机结合,业务股室与基层执法人员结对,定期开展结对执法协同作战。整合执法力量和监测取样力量,推进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联动,现场执法取证与现场监测采样同步,推动“全员执法、监测同步、全员业务、全程监管”。探索试行督导帮扶机制,成立若干督导帮扶小组,分网格区域开展帮扶指导,为企业提供“综合查一次、综合交一次、综合改一次”服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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