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 > 重点领域 > 公共监管信息 > 公共卫生

全南县疾控中心开展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访问量: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赣市卫监字[2024]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校园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连日来,全南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学校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集中式、二次供水的学校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后方能供水,涉水产品应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且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