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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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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社保法》第四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了个人参保缴费后享有的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 费 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免费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4)有权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有权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有权监督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