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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召开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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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召开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销售无CCC认证产品、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近日,全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32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召开了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约谈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樊声奇、车管科长郭禹华和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曹志文、分局负责人及相关股(科)室人员,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共40人到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2年全南县交通事故数据,要求经营单位在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后必须提醒消费者上牌,强调了驾驶证的重要性。通过5个真实案例向经营单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介绍了71日起施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两个“新国标”要求,并对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上牌进行了强调。

会议指出,各经营单位要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第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必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会议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二是不进行拆除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器、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加装坐垫车棚等违法改装行为;三是不对“老年代步车”作“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就能上路”的虚假宣传;四是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严格落实“三包”规定,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会议最后,发放了告知书1200份,要求经营单位发放给购车的消费者。并与经营单位签订了《全南县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全南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市场的监管整治力度,不断提高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