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补充工伤保险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补充工伤保险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充工伤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申报材料: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就业服务股:0797-2633395)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申报材料: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工资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企业(单位)出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单位盖章);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就业服务股:0797-2632965)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
申报材料: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服务股:0797-2632965)
四、社保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按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属于赣州市户籍的实现灵活就业并在省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进行社保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社保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营业执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社保补贴: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收据。
(就业服务股:0797-2632965)
五、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就业创业,并首次在县城内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学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社保每缴满一年发放一次。
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审批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就业服务股:0797-2632965)
六、顶岗实习生活补助。毕业年度内的市属(驻市)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园区企业顶岗实习,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申报材料:顶岗实习学生花名册、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就业服务股:0797-2632965;0797-2611736)
七、就业创业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参加免费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以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寸相片4张、就业创业登记证。
(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2633755)
八、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并按现行政策规定操作和给予财政贴息。
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合伙经营贷款提供)。
(创业服务股:0797-2633390)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毕业2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2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现场办理);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提供近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近1年内的银行经营流水、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等(注:以上材料一季度提供一个月即可)。
(创业服务股:0797-263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