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 |
采取情况及理由 |
备注 |
1 |
人社局 |
建议2021年5月31日生育的三孩至文件印发之日时出生的小孩同样享受此政策。 |
不采纳。2023年我县人口出现负增长,我县拟出台该文件是鼓励生育,促进全县人口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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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创中心 |
建议2021年5月31日生育的三孩开始享受此政策。 |
不采纳。2023年我县人口出现负增长,我县拟出台该文件是鼓励生育,促进全县人口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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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建局 |
建议文件附《政策内生育三孩购房补贴申请表》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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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广新旅局 |
全南县不存在国有景区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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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保局 |
建议从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之日起执行 |
不采纳。2023年我县人口出现负增长,我县拟出台该文件是鼓励生育,促进全县人口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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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吉山镇政府 |
1.申报时间不够明确,是从文件下发起还是从三台政策开放起执行2.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补助是由卫健委通知财政局发放还是由乡镇申报 |
不采纳,征求意见稿当中写明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资金由卫健委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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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迳乡政府 |
1.产假优待:在已有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女方60天奖励假,增加男方12天陪护假;2.孕期补助:在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营养补助;3.生育奖励:生育三孩一次性奖励5万元;4.入托补助:第三孩在0-3周岁入托公办托育机构期间每人每月享受政府补助500元;5.教育奖励:中考时全南中学等公办高中在当年分数线的基础上降分50分录取第三孩;6.休假奖励:在第三孩12岁之前,在已有年休假的基础上给予父母增加各15天假期;7.购房奖补: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县购买商品房和县平台公司县城、乡(镇)安置房的,按购房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给予500元/平方购房补贴。 |
不采纳,提的意见不切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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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司法局 |
《全南县支持生育三孩保障政策(试行)(送审稿)》内容适用于不特定的公民,对公民有授益性规定,若以全南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则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若以全南县委(县委办公室)、全南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印发,则建议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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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会公众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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