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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家企业获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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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家企业获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40万元

赣州市科技局下达《关于兑付科技创新赋能专项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县新能源稀土有限公司、瑞隆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榜上有名,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0万元。

【企业名单】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研 发投入的后补助奖励政策。全南县科创中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赋能。通过举办全县全社会研发投入填报集中培训会、开展科技惠企政策宣讲、上门走访专项指导等方式,稳步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确保研发费用“应统尽统”,激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

【市级政策】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居全市前100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增幅居全市前 100 名、且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县级政策】县财政对研发投入力度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后补助,对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度研发经费总量位居全县前1-3名、4-6名、7-10名,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要求,且规范建账的企业,经核实后由县财政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月报、年报中填报了研发费用,并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要求,且规范建账的企业,经核实后由县财政给予每家企业研发费用统计人员每年1000元的研发费用统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