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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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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之六

   《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11月25日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月17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一一开展解读。

扎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解读《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之六

条例的出台,出发点是为了让农村住房建设更加安全、规范、美观,让赣州的老百姓住得更加安心、舒心、赏心。贯彻落实好条例,既是回应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政府法定的工作职责。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条例相较于以往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比如:条例鼓励农村建房体现地域文化、传承赣南风貌。在加强农村建房安全方面,条例明确禁止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建房,增加了竣工验收管理的相关程序,等等。这些都需要群众熟悉掌握和积极配合。我市将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乡村干部集中培训、印制宣传手册和短视频、深入农村建房一线现场普法等各种方式,把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要求等讲明白、讲透彻、讲到位,切实让广大农村群众乐意听、听得懂,业务经办人员会适用、能落实,为条例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主动靠前服务,赢得群众满意。为了让群众尽快适应条例带来的新变化,我市将主动靠前,为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加强审批管理机制优化提升。多渠道宣传和发布好办理流程和申请要件,印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申办。在全市各乡镇建立完善好“一窗受理、内部联动”的联审联办制度,着力推动农村建房申请“最多跑一次”,持续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纸编制。市政府已经安排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设计院,结合赣南特色地域文化风貌和新型建材发展要求,设计一批经济实用、功能现代、美观度好的农村住房设计图纸,同时也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特点进行设计编制,届时这些设计图纸都将免费供全市群众参考使用。加强农村建房施工队伍建设。近期,市政府围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将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为赣南群众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市场化水平,推动农村建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从而打造一支群众信得过、雇得起、用得上的专业队伍,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

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市政府将针对条例明确的各项规范要求,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落实,严格农村住房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乱占耕地、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同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指导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充分发挥在建房审查管理、村庄风貌、纠纷化解方面的作用,协助共同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此外,还将加大条例实施情况的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评优评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确保条例落实落地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