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视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3万台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2630467
通讯地址:全南县行政审批局(全南县城厢镇桃李路9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赣州视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3万台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 |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二区松山片 |
赣州视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二区松山片,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4′50.059″,北纬24°45′3.0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生产厂房,内设仓库、电子加工车间、普通组装车间、TFT屏无尘车间等,同时配套新建员工食堂、宿舍等公辅建筑,以及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处置等环保设施工程等。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约11832.69m2(合17.75亩)。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智能家居类产品53万台、可视对讲产品30万台。 项目总投资7784.44万元,计划环保投资约11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3%。 |
(一)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尾气,废气产生量较少,由于项目区域周围地形较为开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焊接烟尘(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VOCs),以及食堂油烟。其中,焊接烟尘(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有机废气(VOCs)采用水喷淋+干燥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生产厂房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距地面高30m);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专用烟囱排放。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电子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型油烟净化设施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水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印刷机、回流炉、元件引脚整形机、波峰炉、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周围及主要道路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施工期固废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土主要用于场地回填等,实现场区内平衡;建筑垃圾可全部用于回填和平整场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锡渣、废电子元件、废钢网、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一般)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擦拭纸、絮凝沉淀渣(脱水后)定期运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胶水、锡膏等溶剂桶、钢网清洁废液和废渣、废活性炭、隔油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