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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省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千万平米新能源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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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千万平米新能源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1-2023122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30467

通讯地址:全南县城厢镇桃李路9

全南行政审批局

20231221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江西省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千万平米新能源高分子材料项目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镇立新村永能不锈钢对面地块二(标准厂房七期)

江西省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伟烨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镇立新村永能不锈钢对面地块二(标准厂房七期)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35分19.658秒,北纬24度17分17.369秒项目租用全南县金龙镇立新村永能不锈钢对面地块二的1号标准厂房生产,1号标准厂房为连体厂房,为四层建筑,总占地面积4802.3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0m2采用PET定型 文字印刷 涂布 烘干 熟化 分切工序,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能源高分子PET离型材料

(一)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涂料配置、涂布、烘干均布置在密闭厂房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甲苯等,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碱液喷淋 干式过滤 三级活性炭吸附后28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1中第II时段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高8m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项目各类废气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地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排放,外排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全南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外排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涂布机、搅拌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等,通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材料、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材料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