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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圣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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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圣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30467

通讯地址:全南县城厢镇桃李路9号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13日

项目名称

江西圣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光学镜头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二区产学研用园区6号厂房3-4层

建设单位

江西圣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赣州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二区产学研用园区6号厂房3-4层,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4′16.233″,北纬24°456.23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包括注塑成型车间、玻璃镜片加工车间、镜头组装车间、模组/成品组装车间等。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11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江西全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生产废水

“油滤+沉淀+过滤”沉淀池预处理

废气

注塑、点胶、固化、涂墨、擦拭工序有机废气

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相关要求中的较严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有关要求

切削油雾

无组织排放

破碎粉尘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噪声

设备噪声

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收集分类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玻璃渣

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

危险固废

废切削液、废滤芯、废研磨液、废抹布、废棉签、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沉渣、废UV灯管、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

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