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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江流域全南段过境断面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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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8日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桃江流域全南段过境断面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全环文〔2021〕1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桃江流域全南段过境断面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桃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重建水体生态系统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同意实施桃江流域全南段过境断面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019-360729-77-01-009432)。

二、项目业主为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云水库、虎头陂电站和天龙过境断面

四、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其中底泥钝化工程降解微生物投加量为36.34t,底泥钝化辅料投加量为72.68t,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程填料安装面积53550平方米,提水式曝气机安装台数112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3674.9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县本级财政出资。

六、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同时,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七、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根据本批复内容,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工作。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

十、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