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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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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依法治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治新闻和对外法治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依法开展业务工作。
(四)管理、监督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与“无缝对接”工作。
(六)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管理司法行政公务员和公证、律师人员工作。
(八)指导、实施、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九)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协助县长办理法治工作事项。
(十)统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汇编。
(十一)牵头组织对全县贯彻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
(十二)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承办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治宣传和培训;负责督促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组织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
(十四)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承办县政府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的审查。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含江路14号县政府大院司法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办公室 0797-263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