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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模范机关创建】社迳司法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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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现在“全南县司法局”公众号开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专栏,从11月开始陆续推送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司法所、各股室司法行政工作篇章,集中宣传展示一年来各司法所、各股室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全南司法行政工作,激励全县司法行政干部以拼的精神互学互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提供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社迳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社迳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努力当好“宣传员”“调解员”“管理员”“参谋员”,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一、当好守法普法的“宣传员”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普法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2022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600余份。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依托“醉美乡愁社迳”公众号和各村村务公开微信群,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紧盯“关键少数”。以召开会议、开展工作等为契机,积极推动机关干部常态化学法,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法,主动联系配合乡派出所、城管队、自然资源分中心等站所“一边执法、一边普法”,不断增强乡村干部法律意识。

二、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一是围绕中心统筹谋划。主动将“小调解”融入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大格局”,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有效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筑牢基础夯实平台。以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强化与乡综治中心、派出所的协调配合,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无缝隙”“全覆盖”,全面推进平安社迳、法治社迳建设。2022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25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是立足实际创优争先。结合“一所一品牌”创建,深入挖掘各村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特色做法,立足实际努力打造和树立“社迳调解品牌”,不断筑牢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三、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衔接;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两类人员”在报到、矫正、帮教、安置中的问题。
二是全面摸排建档。对辖区近5年来所有的“两类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逐人做好登记建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联合所在村,对全部对象进行逐个分析,掌握其情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每月定期开展辖区“两类人员”排查走访,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对排摸梳理出的情况,制定详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两类人员”不脱管、不漏管,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效。

四、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员”

一是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为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心当好乡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二是不断壮大队伍。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等示范引领作用。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517人、普通“法律明白人”2820人。

三是护航群众生活。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2022年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余次,获得群众一致“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