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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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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全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南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法治新闻和对外法治宣传,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依法开展业务工作,管理、监督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排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和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并审核、清理、解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的具体工作,拟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管理股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全南县公证处、全南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南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3.9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城厢司法所、金龙司法所、南迳司法所、大吉山司法所、中寨司法所、龙源坝司法所、陂头司法所、社迳司法所、龙下司法所;

4.负责业务监管3个新型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江西全丰律师事务所、江西桃江律师事务所、城厢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人员情况

1.核定政法专项编33个(含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个,共41个。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2名,政治部主任1名,股级职数6名。

2.队伍现状:在职在岗31人,其中:局机关25人,基层司法所6人。聘用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7名。

第二部分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1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全南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全南县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5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工资福利支出37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全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5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65.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1.51  万元,增长  2.3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预算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款。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资金98.64万元。其中社区矫正35.84万元,安置帮教5万元,行政应诉经费15万元,行政复议6万,行政调解6万,两证制作工作经费5万,法治工作经费1.8万元,人民调解5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法治宣传3万元,法治全南3万元,法治政府建设10万元。现对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说明。

1.社区矫正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3)实施主体:全南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特殊人员进行管理。

  5)实施周期:连续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35.8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指标1:接回刑满释放人员80人。

指标2: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 100%。

指标3:矫正对象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管理满意度100%

2.行政应诉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实施主体:全南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5)实施周期:连续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指标1.2022年12月办结行政应诉案件20件。

指标2:2022年出庭应诉20件。

指标3:行政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全南县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8.25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上年持平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人民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2-03-10(4)

  全南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