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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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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全南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南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承担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清理工作。
(三) 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五)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全南县司法局本级。
(一)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管理股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全南县公证处、全南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南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3.9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城厢司法所、金龙司法所、南迳司法所、大吉山司法所、中寨司法所、龙源坝司法所、陂头司法所、社迳司法所、龙下司法所;
4.负责业务监管3个新型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江西全丰律师事务所、江西桃江律师事务所、城厢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4.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7.36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1034.07万元,较2021年增加314.6万元,增长43.7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上级政法转移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32.75万元,占 99.87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2万元,占0.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34.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34.07万元,较2021年增加307.24万元,增长4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上级政法转移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预算制度的改革,预算执行进度加快。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49.91万元,占72.52%;项目支出284.16万元,占27.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31万元,决算数为10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1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量增加,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2万元,决算数为76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9万元,决算数为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25%,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人员离世,抚恤金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决算数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卫生健康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5.64万元,较2021年增加91.5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考核绩效奖,考核绩效奖集中在2022年度发放,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6万元,较2021年减少7.66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量减少,开支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99万元,较2021年增加30.37万元,增长285.97%,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人员离世,抚恤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4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存在报废资产。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2.76万元,决算数为32.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9.76万元,增长1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活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从根本上减少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07万元,决算数为  8.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相关的接待有所增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压减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3批,累计接待7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相关的接待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9.61万元,决算数为19.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9.6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8万元,决算数为5.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6万元,降低35.6%,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6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安置帮教经费、行政应诉经费、行政复议经费、行政调解经费、两证制作工作经费、法制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法治宣传经费、法治全南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均基本按照年度绩效目标正常运行,未发生较大偏离现象,整体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全力服务“双一号”工程。行政单位报备执法检查23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数48件。
2.全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提供法律服务咨询45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件、公证事项119件,其中,延时、错时29件,涉企10件。
3.创新普法宣传。开展文明夜市法治宣传活动等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活动54次,推出“晓楠说法”短视频栏目,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180余次。
4.全力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58次,受理案件280起,涉及金额841.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4%。
5.抓牢抓实特殊人群管控,新入矫79人,解矫65人,审前调查40件,在矫114人,接送刑满释放137人,开展远程探视80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公开反映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详见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附件4。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反映《2022年全南县司法局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详见附件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附件1: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10表

附件2:全南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附件3:全南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全南县司法局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

附件5:行政应诉工资经费

附件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

附件7:全南县司法局2022年项目部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