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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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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学生及家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以下场所:

一、歌舞娱乐场所(KTV等) ;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等) ;

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寒暑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上述场所经营方式、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导致不可逆转的终生伤害。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的坚定守护,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协作构筑"守护联盟”。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尤其是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适时了解孩子是否有进入网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行为,要引导孩子正确认知不良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带来的危害,增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禁止在歌舞娱乐场所举办有未成年人参加的家庭聚会和为未成年人组织生日聚会等活动。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我们在这里向各位家长倡议:请您切实负起教育和监督孩子的责任,做好表率,共同关注好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我县上述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请及时拨打0797-2632240(县文广新旅局)、0797-2631201(县教科体局)举报电话,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全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