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全南县文化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访问量:

全南县文化馆2023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县群众文化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调研、创作以及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传承、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性群众文艺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和文艺团队;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指导乡()、社区等基层文化站点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物的发掘、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关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深代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全编字[2021]29号)的规定,将县文物管理办公室并入县文化馆。县文化馆加挂县博物馆牌子,仍为全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股、群文股、非遗股、文物股。核定人员编制 20 名(全额拨款),股级职数6名(其中:副馆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另行规定。不再保留县文物管理办公室。

2023年全南县文化馆在岗实有人数19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2人。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7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59万元,主要原因为依据往年上级文化部门下拨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群众文化免费开放活动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其他收入,预测本单位2023实有账户资金增加预算金额。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7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59万元,主要原因为依据往年上级文化部门下拨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群众文化免费开放活动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其他收入,预测本单位2023实有账户资金增加预算金额。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万元、资本性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28.19%;卫生健康支出5.55 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了28.77%;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7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59万元,主要原因为依据往年上级文化部门下拨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群众文化免费开放活动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其他收入,预测本单位2023实有账户资金增加预算金额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3.0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万元、资本性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7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77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本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具体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文物保护项目、非遗保护项目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04万元,其中:文物保护项目3万元非遗保护项目1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00万元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文物保护项目和非遗保护项目情况说明

1.文物保护项目

项目概述主要组织、协调全县文物的发掘、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工作,项目资金主要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日常经费开支。

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深代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全编字[2021]29号)的规定

实施主体全南县文化馆

实施方案《全南县深化事业改革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周期一年

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绩效目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2. 非遗保护项目

项目概述主要是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搜集、整理、研究、传承、保护等相关工作,项目资金主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日常经费开支。

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深代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全编字[2021]29号)的规定

实施主体全南县文化馆

实施方案《全南县深化事业改革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周期一年

年度预算安排1万元。

绩效目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全南县文化馆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三)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文化馆)_2023-03-31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32414592511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32414592512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3241459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