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2019年全县健康扶贫及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访问量:

一、健康扶贫工作

1.做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聚焦“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层层加码、家庭医生签约追求全覆盖、产权公有村卫生室闲置”等重点问题,推动健康扶贫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加强“暗访”,规范整改,落实到位。

2.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90%适度要求,未达到90%的,由县财政补足差额至90%。

3.全面推进三年攻坚行动。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精准救治,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提升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落实各项政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继续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落实好分级诊疗、逐级转诊转院,严肃查处和纠正健康扶贫领域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转诊、虚假住院、过度医疗、挂床住院、放宽入院指征住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5.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废止考核签约率,将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以及慢性病患者作为重点履约对象,实施动态监测,严防虚签漏签、弄假虚报和签而不约。

6.摸排“闲置”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按照“四有三无”标准4月底前启用,并加强明察暗访。调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卫生院所在地、改建后能达到要求的,不再新建。对派驻至常住人口少、偏远山区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村医给予适当补贴。

7.加强健康扶贫数据动态管理。强化与扶贫部门的沟通,根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及时完成新增和返贫贫困人口信息核实核准,并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8.围绕疾病应急救助、妇女“两癌”救治等工作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

9.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培训。

二、基层卫生工作

(一)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

10.科学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落实履约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11.做实做细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明确重点人群任务数,建立重点人群服务台账,对长期外出务工或长年不在家的贫困重点人群,做好电话随访或备注清楚,杜绝形式主义问题发生。丰富重点人群履约服务内涵,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提供个性化服务内容,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

1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落实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及系列文件要求,落实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争取财政、医保等部门出台签约服务激励机制等政策,拓宽签约服务的筹资渠道。

13.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加强签约服务宣传与培训。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的技能培训。落实县级医院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推动利用智能化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14.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和绩效激励。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评价,重点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考核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二次绩效考核机制,签约服务费主要向签约服务团队倾斜,扩大机构分配自主权,提升家庭医生收入待遇。

(二)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15.扩大项目政策宣传。继续开展项目宣传服务月活动,积极传播国家宣传主题,宣传项目内容、对象、政策及获取服务渠道,进一步扩大项目影响。

16.强化项目任务落实。强化服务供给,综合推进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健康服务与随访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能力问题无法实施的工作任务。

17.提升项目服务质量。继续开展《规范》培训学习和逐级考试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培训,逐级指导项目服务机构按《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与服务质量。

18.建立项目监测通报制度。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实行项目任务数据监测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各单位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结果纳入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内容。

19.加强档案信息联通管理。各单位定期将档案数据上传省级平台,启动纸质档案拍照上传功能,项目评价、国家报表等将以省级平台数据为准。

20.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定期开展电话监测调查,加强服务真实性规范性和居民满意度的监督调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三)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21.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根据省级每套2万元建设资金标准,按照自愿申请、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乡镇卫生院建设职工周转住房。

22.做好基层人员国培项目工作。对全科医生、骨干医师、骨干村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对基层机构管理人员开展管理知识培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逐级组织基层卫生技能大比武活动。

23.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国家卫健委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自查验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推进南迳镇中心卫生院、陂头镇中心卫生院、社迳乡中心卫生院、龙源坝镇中心卫生院一级医院评审工作。

(四)稳定提升村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24.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及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资金下达工作。

25.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做好注册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动员和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6.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积极争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名额。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宣传、招生等工作。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学业管理工作。

27.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作用,积极探索乡村卫生服务紧密型一体化管理,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积极争取财政对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