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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南县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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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14时45分许,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废铪处理车间员工在给酸溶釜加水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10万元。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了调查。2021年8月13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按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12号]有关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了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9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及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有关人员到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汇报,调阅事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了解企业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对相关类似的企业举一反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抽查,如抽查了1家工贸行业有色企业(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最后收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了事故的原因,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就事故中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实际控制人邬元旭明确表态舍弃原有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独立性。根据现状第一时间组建了公司新的管理团队,并明确团队中各人员安全职责。公司成立了以黄智明(总经理)为安委会组长,林斌(副总)为副组长的一线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其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队伍,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公司安委会下设安环部办公室,现安环部成员有3人,根据公司《全南晶鑫发[2021]03号文件》,任命赵飞为安环部部长,肖珩珩为安环部副部长,钟庆龙为安环专员。相比较之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增设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加大了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投入,从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遏制或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对新工艺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各岗位场所保持轴流风机开启状态,实现通风,同时,废铪处理车间现已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头,并与风机(轴流风机)联动,保持通风。在其他车间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车间释源上方2m范围内(无可燃材料)安装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头,并有防尘、防潮、防酸雾等措施;现场配有手持式可燃气体探测仪。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了规范布置,对车间现场电气设备如电动机、泵、插座、灯等,配备了带有EX标识防爆型的设备。对车间支撑设备的主体框架与防雷接地、工作保护接地系统进行了重新整治,使其连接在一起;对车间涉及的金属线管、低于5颗连接螺丝的管道法兰间采取了防静电跨接措施。

3.严格开展安全培训教育、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对法律法规知识;各岗位工作场所危险源识别与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管理办法、消防知识、电气设备操作注意事项;危化品化学特性与事故预防措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场所危险源识别与预防措施;车间机械设备安全与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环保设备设施知识;特种作业安全;“反三违”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根据企业行业特性,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对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进行了彻底的、全面的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共计25项,对排查出的隐患组织技术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逐个销号,并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现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工业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工业制造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对标对表逐项整改。

1.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南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金龙镇等有关部门对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了全面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排查出隐患问题137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摸排和宣传培训力度,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走访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督促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

2.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立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全应急现决1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股室负责人5次前往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指导服务,包括召开座谈会、专题教育培训、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与治理等工作,督促公司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根据隐患整改“五落实”来实施;同时要求公司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9月13日,县应急管理局对事故企业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09条、92条的规定,分别对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25万元、5.7247万元、4.061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处罚,2021年12月7日,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已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2.柯鹏原为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原安环部长,公司对原安环部长柯鹏作出了辞退处理。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和抽查,从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有关部门能够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事故责任单位能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全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结案的批复》中有关事故防范措施的要求,事故防范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十个一次”履行好本职工作,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带动全体从业人员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要对整个公司、各个场所全面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识别,对辨识出来的风险要分级分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杜绝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进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逐一销号,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从而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021·5·2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评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