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工贸八大行业2022年事故防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遏制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以下简称“工贸八大行业”)事故,按照上级关于工贸八大行业2022年事故防控攻坚统一部署,特制定全县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一)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工贸八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对安全风险的认知进一步加深,对事故隐患的判断更加精准,对各类事故教训的吸取更加深刻,“三违”现象明显减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更强。
(二)压实工贸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力落实,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消除工贸企业重点隐患。有色冶炼、有限空间和涉爆防尘(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彻底消除25项重点违法行为(见附件);全面消除存在污水处理企业的重点违法行为。
(四)强化在建项目监管力度。强化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园区新(改、扩)建项目100%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稳定工贸企业安全形势。工贸八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同比均力争实现15%以上降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攻坚任务
(一)推动企业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1.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为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组织召开一次辖区内重点工贸八大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座谈及培训会,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十个一次”、“五个一”(附件)、“一报告、双签字”等工作开展情况,未依法履职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组织开展工贸八大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保障承诺活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2.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一是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工贸企业开展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培训,必须覆盖所有员工,形成培训档案备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测试。二是开展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执法,重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情况、年度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培训内容针对性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着力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指导并督促企业对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自查,未按要求建立机构或配备人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的要组织进行培训;要建立完善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台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二)强化监管部门防控事故力度
4.压实事故防控责任。要明确事故防控具体目标,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交事故防控书面汇报材料,压实属地事故防控责任。
5.增强事故监控力度。要紧绷事故防控这根弦,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定期研判会商安全风险,拿出实际管用措施,提出防控要求,严格管控事故。县应急管理局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专门发函提醒或约谈有关负责人;各乡(镇)应急所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第一时间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
6.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多发类型、多发环节、多发时段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坚决纠正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执法不规范、执法走过场等突出问题,要通过严执法查处倒逼企业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各乡(镇)应急所每年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工贸企业执法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
7.夯实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检维修、动火、临时用电、登高、有限空间、煤气等危险性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辨识防控,严格查处各类危险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及不安全行为,尤其要紧盯管理制度缺失、风险辨识不认真、审批制度不落实、监护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未演练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企业强化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
8.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把彻底消除钢铁企业、有色冶炼、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5项重点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倒排执法计划,严格按照“逐企、逐项、逐设备”和“一企一档”要求开展专项执法,完善执法台账,确保2022年前彻底消除相关企业25项违法行为。要结合各地实际,针对性开展以建材、轻工等事故多发行业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砖瓦厂、食品厂等小微型企业的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相关行业监管台账,从严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开展工贸八大行业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等企业的排查检查,建立辖区内相关企业基础台账,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赣州市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9.扎实做好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住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法违规问题。对已建成投产未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整改销号;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处罚,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待整改完成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加大事故企业安全监管力度
10.扎实开展事故企业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共同发力,对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企业事故教训未吸取、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未自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依旧存在等突出问题。
11.切实加强对事故企业的监管执法工作。对去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事故的企业,必须列入今年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发现仍存在与造成事故一样的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查处。针对今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先停产调查取证,凡是事故直接原因未查明的、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复查验收的,一律不得复产。
(五)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12.规范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要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装备,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性;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查处力度,落实“严准狠实”执法要求,该执法的必须执法、该处罚的必须处罚,提高执法效能,有力发挥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震慑作用。
三、攻坚步骤
从2022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4月)。各乡(镇)应急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辖区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区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实施方案,确定任务时间安排表,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科学部署,积极推动。并于3月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并在进行动员部署的同时,将实施方案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实施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乡(镇)应急所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攻坚任务,定期调度汇总,认真研究分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现场会、“开小灶”等措施,确保攻坚力度不放松、攻坚任务不掉档、攻坚行动成效。分别于7月17日前和10月17日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攻坚工作阶段性小结。
(三)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应急所要对前期攻坚行动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事故防控效果体现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攻坚克难补齐短板,进一步巩固事故防控攻坚工作实效,并于12月底前形成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攻坚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工贸八大行业体量大、事故总量高,各地务必要增强抓好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开展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攻坚列入实施三年集中整治攻坚的重点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加强沟通对接、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攻坚力度,做好要素保障。各乡(镇)应急所要积极强化当前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加强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作为抓好事故防控攻坚的重要保障。在监管人员方面,既要确保数量,也要强化能力;在执法查处方面,要严格、规范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严管重罚,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现象。
(三)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应急所要加强事故防控攻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对照检查,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改进不足之处;县应急管理局将及时对各乡(镇)应急所事故防控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或流于形式的将通报批评,同时将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攻坚工作纳入2022年度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重点内容。
附:相关执法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
联系人:刘雪林 联系电话:18875853039 邮箱:qnajj126.com
附件
相关执法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
一、有色行业重大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四、安全生产“五个一”
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上线运行使用信息系统、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
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